根据《镇江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》(镇农规〔2024〕2号)及相关监测工作要求,今年以来,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工作,现将监测合格企业和递补企业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7日。
公示期间,任何组织或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向镇江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反映。为便于核实,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,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乡村产业发展处司女士,电话:0511-80877809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