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市区犬类狂犬病免疫行为,加强市区犬类防疫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》《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委托34家动物诊疗机构承担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,其中,京口区15家、润州区5家、丹徒区3家、镇江经开区9家、镇江高新区2家。
为规范市区犬类狂犬病免疫行为,加强市区犬类防疫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《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》《镇江市养犬管理规定》,委托34家动物诊疗机构承担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,其中,京口区15家、润州区5家、丹徒区3家、镇江经开区9家、镇江高新区2家。